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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摘要

稿件来源:贺兰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5-07-03 10:5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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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巡察贺兰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反馈10项30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1.针对“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有差距”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委员会议学习26次,结合我县医疗保障工作实际围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开展交流研讨3次,完善《贺兰县医疗保障局推进落实自治区全民医疗保障“十四五”规划工作方案》。二是2024年对全县384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40家参保单位职工生育津贴申领情况进行了检查,追回医保基金275.03万元,纠治了定点医疗机构在开展医疗检查、用药、诊疗等方面问题。

  2.针对“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建立医药机构定期对账和信息共享机制,指定专人负责,每月按时与各医疗机构、健康总院对账,并及时向健康总院和各分院结算拨付医保基金,医保与定点医药机构结算周期压缩到20个工作日内,医药机构的回款速度进一步加快。二是深化“三医联动”监管协作机制,联合卫健、公安等部门制定印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机制等,召开医保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3次、座谈会1 次,开展联合检查4次。三是组织指导医疗机构完成40个批次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预付4批次药品耗材采购资金53.34万元,减轻了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资金垫付压力;开展了第七批次结余留用资金评估,支付6家医疗机构结余留用资金183194.14元,对非中选产品占比过高的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行为下发红色信封6封。

  3.针对“医保基金监管不够严密有力”的问题。一是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工作计划。二是对2023年全覆盖检查等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对40家医药机构给予追回基金并约谈的处理,按协议管理处理138家。组织医药机构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主动退还医保基金31.5万元。三是监督定点医疗机构接通智能审核系统事前提醒24家,事中预警22家,组织完成疑点数据审核3500条,违规扣款共4.03万元。四是公布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畅通投诉举报渠道。2024年办结投诉信访件8件,处理定点医药机构4家,暂停医保服务协议3家,兑现举报奖励1起500元。

  4.针对“履行医疗保障职责尚有不足”的问题。一是举办贺兰县2024年“全民参保集中宣传月”直播活动1期,1600余人次观看参与,与移动公司、电信公司、农行贺兰支行、农商行合作推送集中参保缴费宣传短信43万余条,更换宣传栏77块,制作宣传资料和宣传品27万余份。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业务学习8次,参加区市医保局举办的业务培训班8期30人次,举办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1次,举办贺兰县医保服务能力练兵比武知识竞赛1期。三是举办贺兰县2024年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培训班1期。组织专业人员深入定点医疗机构检查指导门诊统筹、住院管理等政策执行和业务办理情况2次,针对存在的问题督促及时整改。四是谋划实施了贺兰医保智能客服等项目,中央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使用率显著提升。

  5.针对“行政执法宽松软,对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整治、惩戒不够有力”的问题。制定医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开展专项检查,加大行政处罚力度,2024年行政处罚案件5家,罚款272万元。

  6.针对“保密和意识形态工作有待加强”的问题。一是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1次,到宁夏保密教育实训平台参观学习1次,配置涉密计算机、保密柜。二是召开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研判会4次,专题部署会2次,开展专题培训1期,更换宣传阵地样式,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

  7.针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力传导不够”的问题。一是建立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完善责任清单,制定措施20条;梳理问题清单,查找问题77条,制定措施89条;细化“问责清单”,制定问责情形7条。二是开展警示教育会2次、观看警示教育片1次、传阅警示教育教材2本,参观廉政教育基地2次,开展党内谈心谈话9人次,节前廉洁提醒4次。三是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查找问题5条,制定整改措施13条,约谈干部6人次。

  8.针对“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一是修订完善财务制度。二是对2022年-2023年委托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基金监管服务工作开展绩效评价,形成绩效评价报告。三是组织各股室负责人学习财务制度,并重新修订医保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要求各股室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及时签订采购协议合同。

  9.针对“党组织建设规范化程度不高”的问题。一是制定2024年医疗保障局党支部党建工作计划,支委会每月讨论支部党建相关事宜,党组研究党建工作2次。二是按照规定程序开展2024年民主评议党员2次。三是按照换届选举有关规定补选支部委员1名。四是召开民主生活会2次、组织生活会1次,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提出批评意见10条,并形成整改清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提出批评意见12条,形成整改清单。

  10.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修订完善《贺兰县医疗保障局“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组织各股室负责人加强对财务制度的学习,要求各股室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提高采购行为和财政资金支出风险防范和风险控制,同时由财务人员严把财务支出审核关,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执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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